东海县健全基督教团体和场所监督机制推动规范管理
近日,东海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印发《关于增补县基督教监委会成员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优化片区监事组设置,为全县基督教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文件精神,县基督教监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并下设四个片区监事组,按地理片区划分监督范围。第一监事组负责西片李埝乡、山左口镇等5个乡镇,第二监事组负责北片石榴街道、青湖镇等5个乡镇,第三监事组负责东片白塔埠镇、驼峰乡等5个乡镇,第四监事组负责南片牛山街道、石湖乡等6个乡镇。各监事组设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形成覆盖全县基督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网络。
监委会在县两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各堂(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会规章情况、教职人员聘用履职情况、财务管理及资产使用情况等。监督工作采取列席会议、定期检查、专项调查、受理投诉、谈话提醒等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各片区监事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地检查或座谈。
此次调整充实监委会成员,是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推动东海县基督教领域管理规范化、监督常态化,为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