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0-09-02 18:29:56 浏览次数:   字号:【

自连云港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以来,市民宗局高度重视,通过“明确责任、健全制度、营造氛围”精准发力,以“三大举措”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明确责任,注重组织领导。市民宗局确立了“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策法规处及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行政执法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工作,形成主要领导抓统筹,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处室各负其责,执法人员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确保了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是健全制度,突出关键环节。市民宗局结合工作实际,将建章立制作为开展好“三项制度”的关键环节,制定了市民宗系统“三项制度”。通过“1+2+3+1+2+3”模式,即:一个实施方案、两个流程图(《行政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三个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个信息公开指南、两个公示平台(“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三本文件汇编(《“三项制度”及其配套文件》《行政执法指引手册》《行政执法文书》),加强了顶层设计,完善了制度规范,为全面推进我市民宗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夯实了基础。

三是营造氛围,强化培训宣传。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连云港市民宗局通过积极参与“全省民宗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举行市、县区(功能板块)、乡镇(街道)三级民宗干部大讲堂活动,组织全市民宗系统执法人员、法制人员、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连云港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活动,为高效推进全市民宗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信息来源: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