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获省委省政府表彰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5-11-26 08:56:26 浏览次数:   字号:【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上,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赣榆区欢墩埠村村民委员会,刘世金等3名个人分别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这一荣誉是省委、省政府对连云港市民族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的鼓舞和激励。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宗局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创新开展“携手东中西 共绘石榴红”系列行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精准实施国家民委“三项计划”试点示范项目,有力促进东中西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连云港市民宗局在新的起点上,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务实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港城”故事,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连云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