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引领,立体评价,灌南县宗教界人士社会评价工作
信息来源:灌南县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8-12-17 09:48:38 浏览次数:   字号:【

宗教界社会人士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参与者。灌南县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开展宗教界人士评价工作。

一、开展宗教界人士任职评价

宗教界人士任职评价表主要由各宗教堂点负责人填写,表格填好后由属地开展评价工作,主要包括所在村意见、所在乡镇意见、县级宗教团体意见、县民宗局意见。

二、开展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评价

填写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表,评价内容为四个方面,一是拥护党的领导,服从辖区管理;主要由镇组织、统战、宣传、村委会对宗教堂点负责人进行评价;二是遵纪守法情况,主要由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土地、城建、村委会开展评价;三是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主要由镇统战、民政、青年、妇联、扶贫、信访办、村委会开展评价;四是教务财务规范,主要由镇统战、财政、农经、宗教事务办、村委会开展评价。综合评价对应的评价等级为中差两个等级在情况说明栏中说明相关情况。综合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所有评价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三、开展民主测评

由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统一组织,对各乡镇宗教界人士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记入档案,作为评定星级堂点、“三自”改选的参考依据。

四、组织谈话

该县民宗局会同县委统战部组成考察班子,开展组织谈话,重点对宗教堂点负责人开展个别谈话,倾听他们的意见,了解宗教工作的不足和短板,通过对宗教界人士进行谈心,鼓励他们做爱国爱教的模范。

灌南县宗教界人士社会评价是一项创新工作,自评价工作开展以来,宗教界人士热情很好,向民宗部门积极建言献策。同时评价中发现一大批优秀的宗教界代表人士,为宗教人才培养、宗教管理储备人才资源。

(信息来源:灌南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