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宗局 发布日期:2020-09-10 16:42:38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灌云县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以开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进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积极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积极推进国歌、反邪教知识、《民法典》、爱国主义影片进宗教活动场所。各宗教活动场所配齐了宣传员,加强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灌云县大伊山石佛寺、基督教等教职人员较多的场所建立学习制度,设立学习园地,制订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培训。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1+8”制度。即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人员、资产、财务、学习、治安、消防、宗教活动、卫生防疫等八大内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并加强对制度的监督执行。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实行财务管理规范化,在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设有集中财务中心,配备专职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分设;功德箱(奉献箱)设专人管理,开启、清点做到至少三人同时在场;重大财务支出集体研究决定。固定资产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定时维护。实行财务公开制,设立了财务公示栏,每月向县民宗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接收、使用捐赠情况,并及时向信众公布。

四是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食品安全,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开展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加强流行病的宣传和预防,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配齐灭火器等必备的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型宗教活动按要求报备,做好预案,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门卫,安排专人值守。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