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三措施”确保中央、省少数民族发展扶持资金落实到位
信息来源:东海县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8-07-30 09:48:26 浏览次数:   字号:【

2018年中央、省财政下拨东海县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230万元,为了管好、用好此项资金,东海县采取“三措施”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资金管理制度。中央、省下达项目资金后,该县民宗局及时会同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省民委、省财政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依法依规按照流程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村),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做好专项资金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准确落实到位,会同县财政局采取不定期深入到项目单位,在各有关乡镇及民族村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资金运作支出进度分析,建立考核机制。加强项目进度分析,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度,定期对资金使用进度进行考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适时使用到位。

信息来源:东海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