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180/2020-00010 | 分类: | 民族、宗教/其他 TC08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民宗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 有效性: | |
名称: | 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局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市民宗局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市民宗局业务工作文件
3.市民宗局资金预决算
4.市民宗局政策解读
5.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619号,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正常休息。通信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邮政编码2220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0518-85831012。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申请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受理申请机构及时确认办理。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连云港市民宗局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受理申请机构。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受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做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或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