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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180/2020-00006 信息分类: 民族、宗教/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1-31
文号: 连民宗〔2020〕5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
内容概览:
时效: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3-25 16:28:50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按照江苏省和连云港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市民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民宗领域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密切跟踪监测,及时汇总上报。

二、组织管理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市民宗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郁正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范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民宗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郁正言市民宗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蔡骥鸣市民宗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员:宓万法市民宗局办公室主任

鲁东红市民宗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尚德振市民宗局民族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卢伟市民宗局宗教处处长

梁静市民族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主任

邱海军市民宗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

1.防控组:鲁东红邱海军陶勇刘泽林

2.保障组:宓万法王超孟彦君

3.宣传组:梁静陈海兵李蕊阳王林岗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民宗部门先锋带头作用

1. 各级民宗部门要始终树立民宗机关是政治机关,民宗干部是政治干部的政治自觉,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扛起疫情防控的应尽之责;

2. 落实属地管理职能,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当地防疫安排,严格贯彻“一级响应”要求,把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3. 统筹调度各方力量,扎实抓好防治救治、检查筛查、舆论引导、家属安抚、社会稳定等各环节工作:

4. 督促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5. 落实宗教工作县(区)、镇(街道)、农村(社区)、网格四级防护网络,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网络体系;

6. 对来自湖北、武汉等地的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行全覆盖排查登记,密切跟踪观察其健康状况,如发现发热、咳嗽等情况立即登记上报,引导其就近就医,加强精准排查和动态掌握,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7.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8. 坚决隔离和控制传染源,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领导责任,避免疫情扩散蔓延;

9. 及时宣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为防控工作注入正能量;

10. 立足实际,广泛设置党员“先锋岗”“示范岗”等,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及时将疫情防控各项部署传达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

1. 带头贯彻党委、政府各项防控规定,抓好团体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

2. 督促县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教职人员,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未解除应急响应前,关停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停止举办各类宗教集体活动;

3. 全方位宣传疫情防控工作,通过电话通知、微信发送、短信告之、粘贴通告等方式,及时传达疫情防控有关通知精神,做好解释、教育与安抚工作,提醒、劝导信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4. 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不信谣不传谣,按照专业指导做好自身、家人及亲属防护工作,严防谣言制造的“次生疫情”,增强信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5. 加强卫生防范,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 发挥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严格措施落实,压实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

1. 全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要发挥主体作用,停止对外开放,暂停开展一切宗教活动,切实当好疫情防控“战斗员”;

2. 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时刻关注疫情变化,认真开展防疫工作;

3. 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倡扬社会正气,引导身边群众理性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不恶意评论,消除恐惧心理,坚定必胜信念;

4. 加强舆论引导,利用微信等手段,向广大信教群众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外出、不集会、不聚餐”的良好习惯;

5. 督促外来信教群众主动到所属镇村、街道社区登记,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上报;

6. 杜绝疫情在宗教领域的传播渠道和途径,关停善于总结活动场所,强化消毒防疫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场所内消毒工作,制定消毒方案,包括消毒药品、消毒液浓度、消毒方法、配置方法、消毒频次等。

7. 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执行关于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制度,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均要安排专人排班值守,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坚持做好每日情况上报工作。

四、纪律要求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治机制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预防控制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压倒一切的任务,要无条件地服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3. 要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4. 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谎报,造成疑似或确诊病例隔离控制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处置流程

自2020年1月23日起,全市民宗领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县区民宗局、各功能板块民宗管理部门每日汇报属地疫情防控督察情况、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疫情防控履职情况,由市民宗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收集汇总信息,全面掌握县区民宗部门、宗教团体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发现异常立即上报。